各班级:

根据《本科教学部关于印发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荣誉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师本通〔202217号)规定,现就《导师制学术创新训练》课程考核作如下规定:

一、考核目的

旨在全面、客观、公正地考察初阳学院荣誉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实施效果和实践成果,检验学生是否完成导师制要求,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创新活动,提高学术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考核领导小组

由专业学院初阳学生导师制工作组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相关专业主任(或系主任)担任副组长)负责具体实施。

三、总体要求及方法

本课程考核方式采用过程考核形式,成绩由导师根据学生在导师制实施过程中所参与的训练、答辩情况打分,采用二级计分制。

四、考核对象

全体2022级初阳班学生。

五、考核具体要求

1. 完成《荣誉生导师指导手册》(纸质),学生按实际情况填写表格,并由导师签字确认。

2. 填写“《导师制学术创新训练》考核情况登记表”,其中“总结”部分不少于2000字,打印后交给导师评级并签字。

3. 考核结果以班级为单位,由学委收齐后统一交初阳学院教务办(16-804),具体材料有:《荣誉生导师指导手册》(纸质);《导师制学术创新训练》考核情况登记表纸质稿必须有导师评级并签名,电子稿以“学号+姓名”命名。

4. 截止时间:2025912日。

六、优秀成果展

为集中展示荣誉生导师制实施成果,在每个班中至少推选3名同学参加优秀成果展,由导师推荐。被推荐参加优秀成果展的同学,需另外提交“初阳学院荣誉生导师制优秀成果”电子稿,并提供1-2张活动照片(不小于2M)。

附件:

1.《导师制学术创新训练》考核情况登记表.docx

2.初阳学院荣誉生导师制优秀成果.docx

 

 

初阳学院

20256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