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专业(班级

为充分利用国内名校的优秀教学资源,丰富本科生学习经历,拓展本科生培养渠道,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批准与支持,初阳学院决定选派2022级相关专业优秀本科生赴南京大学匡亚明学院交流学习具体事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交流学校:南京大学匡亚明学院

2.交流时间:20232024学年

3.名额52022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3个专业班每班1-2

4.费用:1学院资助培养费12000/(年·人);2交流生本人须按南京大学相应年级、相应专业的学费标准与住宿费标准向南京大学缴纳交流期间的学费与住宿费(缴纳办法另行通知)3教材费等其他费用根据实际购买使用情况自行向南京大学缴纳;(4)交通费、餐费个人消费由学生本人负担。

二、遴选办法

报名要求

1.品德优秀,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无违纪行为。

2.具有独立生活、学习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学习刻苦勤奋,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专业核心课程,大一学年各学期期末正考成绩无不合格。(专业核心课程清单,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或咨询教务办老师)

4.大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排名前50数据截止报名时间,专业核心课程成绩或相关学科竞赛成绩特别优秀的可放宽此条件。

5.学生本人需征得家长同意,并提供有家长签名的证明。

6.有志于继续深造的学生优先选派。

)遴选程序

1.资格审核:学院教务办、学工办就课程成绩、学分绩点、品德与是否存在违纪处分等情况作审核;

2.组织考试: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学院组织笔试和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交流名单;

3.学院审议确定名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4.结果公示:入选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经不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如无异议,学院发文公布本交流项目入选名单上报教务处备案,并报接收学校

三、项目申请与咨询

1.自主报名

721前完成报名,线上填报信https://form.wjx.top/vm/OkJ2RQc.aspx,并将《家长同意与支持证明》(附件1)拍照发到“2023年初阳南大匡亚明学院交流微信(报名后通知加群)

2. 项目咨询

施老师 13905898049/688049

四、修读课程及学分转换

1.修读课程见南大匡亚明学院相关专业教学计划请上南大官网查询链接:https://dii.nju.edu.cn/8280/list.htm

2.学分转换的同学离校前往南大前需填写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交换生拟修读课程与学分转换对照表》,交流结束回校后需填写附件2《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交换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审批表》来完成学分转换。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附件1 《学生家长同意与支持》参考模板

附件2 《浙江师范大学交换生拟修读课程与学分转换对照表》

附件3 《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交换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审批表》

初阳学院   

2023714











附件1

《学生家长同意与支持证明》需要明确的内容

一、学生家长(监护人)要明确以下内容:

1.看过《初阳学院关于开展南京大学匡亚明学院交流项目的通知》,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

2.同意孩子(姓名)报名该项目;

3.费用上也会支持孩子参加该项目;

4.愿意签订《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协议书》,并督促孩子注意纪律、财物与人身等安全。

二、学生家长(监护人)须签名和署上日期

三、为方便学生家长(监护人),《学生家长同意与支持证明》可手写后,拍照传送。


《学生家长同意与支持证明》(参考模版)


初阳学院:

本人已看过《初阳学院关于开展南京大学匡亚明学院交流项目的通知》,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同意孩子(姓名)报名该项目,费用上也会给予支持。

本人愿意签订《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学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协议书)》,并督促孩子注意交换学校纪律要求、财物安全和人身安全。



学生家长(监护人):

20237

附件2

浙江师范大学交换生拟修读课程与学分转换对照表

姓名:                     学号:                   联系方式:交换学校

学院


年级


专业班级


交换学习时间:

修读交换学校课程信息

拟认定为我校课程信息

学期

课程外文名称

课程中文名称

课程代码

学分

周学时

 /总学时

学期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

性质

学分

周学时

 /总学时

同意/

不同意

开课学院专业主任签字

























































学生所在学院专业主任审核意见:



专业系(专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意见:



教学副院长签字:                  学  院(盖章)        年     月     日

1.学生如实填写拟转换信息(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性质、学分(注交换学校学分与我校学分按1:1转换认定等信息),学院教务秘书负责核对

2.(境)、国内高校选课结束,如有课程调整,须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调整的课程与学分转换对照表报所在学院审核同意

3.此表在学生离校前交至学校教务处教务科无故不做学分拟转换的,交换学校修读课程将不予认定。本表一式份,教务处、学院教务办、学生本人各一份。

学生确认(签字)    学院教务办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交换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审批表

姓名:                学号:              联系方式:                        交学校:

学院


专业班级


年级


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交换学校课程信息(学生按交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填写)

认定为我课程信息

交换

学期

学校课程名称

学校课程中文名称

课程代码

成绩

学分

周学时

/总学时

认定

学期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性质

成绩

学分

周学时

/总学时

同意/

不同意

开课学院专业主任签字

















































专业主任审核意见:

专业系(专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教学副院长审批意见:

教学副院长签字:                  学院教务办(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声明

我声明本申请表格内的相关信息及其证明文件都是准确无误的,绝不弄虚作假,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学生签名:年     月     日

1.须附交学校成绩单原件,国(境)外交换学校成绩单原件须派出单位认定;国内交换学校成绩单须职能部门盖章(▲成绩单复印件不能作为申请认定的依据)

2.学校若为国(境)外学校,“交学校课程中文名称”须如实翻译学校若为国内学校,“交换学校课程中文名称”不填。

3.交换学校成绩换算: A+=97A=95A-=92B+=87B=85B-=82C+=77C=75C-=72D+=67D=65D-=62;优=95,=85,中=75,及格=65,不及格=0 P=80F=0

4.学分换算:交换学校课程学分与我校课程学分按1:1认定。(务必如实填写课程学分)

5.交换生返校后自收到交换学校成绩单起一个月之内一次性办理好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课程成绩及学分统一认定在交换学期。

6.本表一式一份完成各项审批后,将认定材料原件(本表、交换学校成绩单原件、拟转换申请表)存于学院教务办,同时学生须登录新教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7.学院审核完成后,将认定材料复印件(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务科(行政北楼225室),校级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查看成绩

学院教务办经办人签字: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