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本科教学部通知要求及《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按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浙师教字〔2018〕9号)有关精神,按《初阳学院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规定流程,初阳学院2021级学生已基本确定专业分流名单,再将具体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12月20日--24日下午5:00。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联系人:安云波,联系电话:(0579)82282973,邮箱:412771295@qq.com
初阳学院
2021年12月20日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部通知要求及《浙江师范大学关于按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的指导性意见》(浙师教字〔2018〕9号)有关精神,按《初阳学院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规定流程,初阳学院2021级学生已基本确定专业分流名单,再将具体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2021年12月20日--24日下午5:00。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联系人:安云波,联系电话:(0579)82282973,邮箱:412771295@qq.com
初阳学院
2021年12月20日